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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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创造无障碍环境,保障残疾人等社会成员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无障碍环境建设,是指为便于残疾人等社会成员自主安全地通行道路、出入相关建筑物、搭乘公共交通工具、交流信息、获得社区服务所进行的建设活动。
第三条 无障碍环境建设应当与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遵循实用、易行、广泛受益的原则。
第四条 县级以上政府负责组织编制无障碍环境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编制无障碍环境建设发展规划,应当征求残疾人组织等社会组织的意见。
无障碍环境建设发展规划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乡规划。
第五条 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并对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
第六条 国家鼓励、支持采用无障碍通用设计的技术和产品,推进残疾人专用的无障碍技术和产品的开发、应用和推广。
第七条 国家倡导无障碍环境建设理念,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为无障碍环境建设提供捐助和志愿服务。
第八条 对在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
《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相关知识
想必不少朋友对《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的内容都是不怎么了解的,那么,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相关知识,供大家阅读参考。
一、无障碍设施建设
在新建方面,对城市和乡村做了一个区分,一般的城镇的新建和改扩建的道路、公共建筑、公共交通设施、居住建筑、居住区,应当符合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无障碍设施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投资使用。新建的无障碍设施应当与周边的无障碍设施相衔接。乡、村庄的建设,逐步达到无障碍建设工程建设标准。
二、无障碍设施改造
明确改造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无障碍设施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无障碍设施改造由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人负责。具体的无障碍设施改造计划还要组织相关部门予以落实。
明确四类改造重点。一是特殊教育、康复和社会福利等机构,比如安徽省特殊中专学校,当然这是属于新建的,假如这是一个老学校的话肯定是需要改造的重要内容。二是国家机关的公共服务场所,政府职责很重要的一项内容就是要为公民提供公共服务,老年人也好、残疾人也好,都需要这种公共服务的便利,只有进得去,才能更好享受公共服务。所以我们把国家机关的公共服务场所作为一个改造的重点,国家机关的公共服务场所都有这个义务,如行政审批大
《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相关问答
为帮助大家了解《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相关问答,供大家阅读参考。
问:请您简要介绍一下《条例》出台的背景。
无障碍环境是保障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必要条件,同时也为老年人等其他社会成员提供生活便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对无障碍环境均作了规定。近年来,通过举办残奥会、世博会等重大国际活动,我国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但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无障碍设施建设有待加强,特别是无障碍设施改造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二是无障碍信息交流建设滞后;三是无障碍社区服务水平亟待提高。这些问题都需要从法律制度层面加以解决。
问: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原则和工作体制是什么?
为了规范和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条例》明确了无障碍环境建设应当与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遵循实用、易行、广泛受益的原则。
无障碍环境建设涉及市政建设、公共交通、信息交流、社区服务等诸多领域,需要政府统一领导规划、有关部门齐抓共管。为此,《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无障碍环境建设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乡规划;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无障碍
城市无障碍设施建设与治理方针
无障碍设施建设与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依据)
为了加强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和管理,促进社会文明进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公共建筑、居住区等建设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及其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公共建筑的具体范围,按照建设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城市道路和建筑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和建设部、民政部制定的《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jgj122—99)(以下统称《设计规范》)执行。
第三条(术语含义)
本办法所称无障碍设施,是指为保障老年人、残疾人、伤病人、孕妇、儿童以及其他行动不便人员通行安全和使用便利,在建设项目中配套建设的服务设施,主要包括:
(一)坡道、缘石坡道、盲道;
(二)无障碍垂直电梯、升降台等升降装置;
(三)警示信号、提示音响、指示装置;
(四)低位电话、低位坐便器、低位洗手池等低位装置;
(五)专用停车位、专用观众席、安全扶手;
(六)无障碍厕所、厕位;
(七)无障碍标志;
(八)其他便于行动
福建省无障碍设施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
《福建省无障碍设施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已经20xx年7月30日省人民政府第5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xx年9月16日起施行。下面小编为大家分享福建省无障碍设施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福建省无障碍设施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无障碍设施建设、改造和使用的管理,促进社会文明和进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无障碍设施的建设、改造、使用以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必须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的范围和建设标准,按照建设部、民政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以下简称《设计规范》)及本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无障碍设施,是指为了保障残疾人、老年人、儿童以及其他行动不便者的安全通行和使用便利,配套建设的服务设施。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无障碍设施建设、改造和使用的管理实行统一领导。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和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发改、财政、城乡规划、房地产、市政、园林、民政、公安、交通、旅游、文化、教育、体育、卫生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做好有关无障碍设
全国52.8万残疾人家庭得到无障碍改造
在3日举行的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上,中国残联副主席吕世明和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有关负责人介绍了《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实施三周年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吕世明表示,这几年中央和各级财政已投入资金对全国52.8万残疾人家庭进行了无障碍改造。他指出,有些农村残疾人几年出不了门,晒不了太阳。但是,实施了简便易行的无障碍改造后,残疾人从家门出来也可以像健全人一样沐浴阳光,有的残疾人在家中的厕所、家居环境缺失无障碍设施,经过一番改造,很多重残的残疾人可以独立在家生活,洗浴、如厕,既方便了自己,也减轻了家人负担。
吕世明指出,最近中国残联开展了全国3000万持证残疾人的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其中包含无障碍这一项,数据表明广大残疾人对无障碍的环境有着十分迫切的需求,下一步残联组织将配合有关部门继续做好这方面的工作。
交通运输部党组成员、运输服务司司长刘小明表示,交通部将会在综合运输服务体系的构建过程里,从加快完善标准规范、加大工作力度、加强督促检查三个方面为残疾人提供方便、可靠和舒适的运输服务。在新建和改建交通基础设施时,努力做到无障碍设施的建设率达到百分之百。
工业和信息化部总工程师张峰指出,工信部在加强信息
领导在残联无障碍建设实践与展望工作会议的讲话
每年的五月的第三个星期天是一个有善心、有良知的人不会忘记的日子,是社会所有残疾人都期盼的幸福快乐的日子。那么今天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是关于残联发言稿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你喜欢记得分享给身边的朋友哦!
【残联发言稿范文】
同志们:
这次“阳光家园计划”总结部署会议,旨在对残疾人托养服务“阳光家园计划”前三年执行情况进行总结,部署开展“xx”后四年“阳光家园计划”,通过观摩学习和交流,推动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深入发展。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实施好“阳光家园计划”的重要意义
20xx年,中国残联针对广大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的特殊需求,结合残疾人事业发展面临的形势,从有利于残疾人组织持续发展和有利于残疾人事业不断进步的战略高度,对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进行了全面动员和部署。随着这项工作的启动和发展,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逐渐成为各级残联组织履行“代表、服务和管理”职能的一项重要任务,也逐步成为各级政府加强和提高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20xx年,作为贯彻落实中央7号文件的
上海环境保护条例
消防和环境保护在目的上都是为了保护人类的生命财产安全,使得社会形态和人民生活状态向着更好的方向发展。下文是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欢迎阅读!
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全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绿色发展和绿色生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环境保护及其相关的管理活动。
海洋环境的保护按照海洋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执行。
第三条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推进本行政区域内的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使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市和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环境保护目标和年度实施计划,组织推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环境信息公开,持续改善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
市和区人民政府应当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下一级人民政府的环境保护职责履行和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督察。环境保护目标和任务的完成情况作为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及其负责人和下一级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考核的内容。督察和考核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布。
本市按照国家规定实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
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
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的意义
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是为了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的。《条例》针对新时期环保的特点,对环境保护规划、污染物集中处理、生态环境保护分别进行专章规定,这在全国是少见甚至是首创的,对今后广东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以及监督管理等活动。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鼓励发展循环经济,支持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和利用,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使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应当采取措施持续改善环境质量。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对资源保护和污染防治等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
陕西省环境卫生条例
大家知道陕西省环境卫生条例是怎么一个具体内容吗?下文是小编收集的陕西省环境卫生条例,欢迎阅读!
陕西省环境卫生条例最新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创造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促进城市文明建设,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市、县(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建成区和开发区、科技园区、工矿区及其他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地区。
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地区的具体范围由市、县(区)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布。
第三条 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区负责、专业管理、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的原则。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市容环境卫生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市容环境卫生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将市容环境卫生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第五条 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部门主管全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工作。
市、县(区)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市、县(区)人民政府其他有关行政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第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