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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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9月正式实施
南昌为了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制定了《南昌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并将于20xx年9月1日正式实施,下面是详细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6月8日,江西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查批准了《南昌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该《条例》将于9月1日起施行。
新车30日内登记上牌
1、新车30日内登记上牌不收任何费用,旧车待《条例》施行后90日内申请登记。2、办理登记上牌、补领或换领登记证、号牌不收费。符合规定条件的,公安交管部门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并发放登记证和号牌;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说明理由。对需补领登记证的,公安交管部门应当当场补发登记证;对需要补领或者换领号牌的,公安交管部门应当自受理。
打电话、逆行、闯红灯都会被罚款
1、驾驶未办理登记的电动车的,符合登记条件的,责令补办登记手续,并罚款30元。2、驾驶改装、加装电动车上道路行驶的,扣留车辆,责令恢复原状,并罚款50元。3、驾驶的电动车未按照规定安装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的,罚款20元。4、驾驶电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罚款30元。5、违反规定在机动车道、人行道内驾驶电动车的,罚款50元。6、驾驶电动车逆向行驶的,罚款50元。7、醉酒驾驶电动车的
《南昌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9月1日起施行
《南昌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经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查批准,将于9月1日起施行,下面是详细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南昌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9月1日起施行
●新车30日内登记上牌 旧车待《条例》施行后90日内申请登记
●办理登记上牌、补领或换领登记证、号牌不收费
●销售拼装、改装、加装电动车 最高可处以3倍货值金额罚款
在路上横冲直撞、与机动车抢道、闯红灯、随意变道……电动自行车(以下简称电动车)乱象在南昌随处可见,饱受市民诟病。
目前,南昌约有138万辆电动车,其中超标电动车55万辆,49万辆车未上牌。6月8日,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查批准了《南昌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将于9月1日起施行,骑电动车上路要遵守哪些规定,《条例》里说得清清楚楚,一起来看看吧!
●关于销售
买到不能登记的电动车可要求退换货
《条例》规定,在南昌生产和销售的电动车应当符合国家标准,且已纳入省工业和信息化等有关部门编制的非机动车上牌登记产品目录(简称省产品目录)。
消费者因购置的电动车未纳入省产品目录南昌不予登记的,可以依法要求销售者退货或者换货。
禁止在
学校自行车管理规定
为适应我校现代化管理的要求,加强全校师生的纪律观念,规范学生在校生活,特制定本规定,望全校师生遵照执行。
一、教职工自行车管理:
各位教职工的自行车(包括摩托车)按规定都放入教职工自行车棚,并由各位教职工摆放整齐。学校检查组每天检查1—2次,以级部(处室)为单位评出检查分,记入级部(处室)的考核分中。对于不自觉摆放自行车的教职工,由学校检查组于次日早晨在教职工会上通报批评。
二、学生自行车管理:
1、各班骑自行车的同学要按规定每学期初到财务室交纳自行车管理费。
2、由团委负责组织专门人员每天至少对学生自行车检查两次,并以班级为单位评出检查分。评分参照以下标准:
①后轮摆成一条线,前把方向一致,自行车排列整齐,数量不多不少,车棚内卫生清洁的可得满分(10分)。
②排列不十分整齐的可酌情扣1—2分。
③本班自行车每缺一辆或多一辆扣1分。
④对不按规定位置摆放,而放入教职工车棚的自行车,每一辆扣2分,放入其他班级位置的每一辆扣1分。
⑤无自行车值日生的班级最高分不得超过8分。
⑥对于自行车摆放混乱或车棚内卫生脏乱的班级,最高分不得超过2分。
⑦自行车不上锁每次扣10分。
浙江省盐业管理条例(2021年修正)
现行的浙江省盐业管理条例根据20xx年12月23日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浙江省盐业管理条例〉的决定》第四次修正,下面是修正后的条例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浙江省盐业管理条例
(1998年12月15日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根据;20xx年7月30日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浙江省盐业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xx年12月30日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关于修改〈浙江省盐业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xx年9月28日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关于修改〈浙江省盐业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根据20xx年12月23日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浙江省盐业管理条例〉的决定》第四次修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盐业管理,保护和合理开发盐业资源,完善食盐专营,保障食盐质量安全和供应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的盐资源开发、利用和盐产品生产、加工、购销、储运等
电动自行车经销协议书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维护正常市场经营秩序,共同做好国美品牌的销售工作,扩大国美品牌市场占有率,提高品牌的知名度,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授权区域,品牌
甲方正式授权乙方为__________经销商.乙方应具有该地区各经销网点的辐射能力.
二,市,县经销商条件
1,市级经销商:店面800平方米;县级经销商:店面500平方米.
乙方店面位于_______属级经销商.
三,经销商进货实行全国统一出厂
零售价由经销商根所据当地市场自定.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为乙方提供国美系列电动车,并保证质量和性能在国内达到领先水平.
2,负责按乙方要求供货和提供配件,为乙方提供最优质的服务. 3,帮助并指导乙方开拓经营,通报同行业信息. 4,依据乙方的销售状况给予奖励或政策倾斜. 5,有权利依据本协议规定在乙方违约的前提下终止协议的执行.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据本地区的实际诚信经营,本着消费者利益至上的原则作好售后服务和跟踪.
2,承诺对国美系列电动车做专卖经营,不经营"国美"品牌以外的任何品牌的
自行车租赁协议
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就乙方租赁甲方自行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租赁甲方自行车,之前要求核对自行车编号。
二、起租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退租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在合同签订之日,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自行车押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租金为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_________元)。如续租须重新办理租赁手续。
三、甲方义务
1.甲方应将调试正常的自行车交付乙方使用;
2.租赁期间,自行车出现自然老化,甲方提供维修服务。
四、乙方义务
1.乙方对所租赁车辆及配件应妥善保管并保持清洁。如配件不全或损坏,所损坏配件按保值价赔偿;
2.租赁期满后,乙方应及时将自行车退还甲方。逾期不还,按每天两倍租金计算,在押金中扣除。
3.租赁期间,自行车丢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其他
1.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出现所租赁自行车损坏而拒不支付协议所规定的损失费给甲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保值价赔偿已损坏配件,并直接在乙方押金中扣除。
2.在租赁期间意外事故由乙方自负。
有关协议的双方争议,首先
自行车租赁协议
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就乙方租赁甲方自行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租赁甲方自行车,之前要求核对自行车编号。
二、起租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退租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在合同签订之日,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自行车押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租金为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_________元)。如续租须重新办理租赁手续。
三、甲方义务
1.甲方应将调试正常的自行车交付乙方使用;
2.租赁期间,自行车出现自然老化,甲方提供维修服务。
四、乙方义务
1.乙方对所租赁车辆及配件应妥善保管并保持清洁。如配件不全或损坏,所损坏配件按保值价赔偿;
2.租赁期满后,乙方应及时将自行车退还甲方。逾期不还,按每天两倍租金计算,在押金中扣除。
3.租赁期间,自行车丢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其他
1.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出现所租赁自行车损坏而拒不支付协议所规定的损失费给甲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保值价赔偿已损坏配件,并直接在乙方押金中扣除。
2.在租赁期间意外事故由乙方自负。
有关协议的双方争议,首先
公共自行车招标公告
公共自行车招标公告现在已经涵盖全中国,租自行车变得容易多了。那么你知道公共自行车招标公告怎么写吗?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公共自行车招标公告,供大家参考!
公共自行车招标公告范文一
20xx年公共自行车运营招标公告
日期:20xx-12-11
北京兴电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北京市丰台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就20xx年公共自行车运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该项目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xx年公共自行车运营
2、项目编号:110106-JM-00002595
3、运营权地域范围:北京市丰台区政府管辖范围内
4、资金性质:财政拨款
5、采购预算:19868400.00元
6、采购用途及简要技术要求:20xx年丰台区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运营维护服务(包括提供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全部软硬件设备的维护、运行、调度、抢修、救援、按规定向租车人代收费、为市民开通北京市政公交一卡通租车功能、代收诚信保证金、客户服务(受理咨询、投诉、建议)、站点保洁、发布服务信息、及时向甲方上报信息、根据甲方要求提供热线服务、媒体宣传服务等)。
7、运营权时间期限:自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
公共自行车中标公告
中标是指投标人被招标人按照法定流程确定为招标项目合同签订对象,一般情况下,投标人中标的,应当收到招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那么你知道公共自行车中标公告怎么写吗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公共自行车中标公告,供大家参考!
公共自行车中标公告范文一
20xx年公共自行车系统建设项目中标公告
日期:20xx-09-14
项目名称:20xx年公共自行车系统建设项目
招标编号:BJJF—20xx—1311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丰台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文体路2号院2号楼
采购人联系方式:凌燕军 010-83669826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石立新 010-67115096
采购数量:专用公共自行车1500辆;锁车器1500套;中控设备和自助终端50套;后台系统软件(满足运
营调度、一卡通结算、区域服务质量监管、市级服务统计等)1套;系统集成1套。
采购用途:增加建设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站点,确保20xx年公共自行车系统建设项目与本区一期、二期、
三期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及中心城区通存通取。
简要
浙江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修正版)
现行的《浙江省公路路政管理条》根据20xx年11月28日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浙江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等六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四次修正,下面是条例的详细内容。
浙江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
(20xx年1月13日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20xx年12月27日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浙江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xx年11月27日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浙江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xx年11月25日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浙江省专利保护条例〉等十四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根据20xx年11月28日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浙江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等六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四次修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路路政管理,保障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国道、省道、县道和乡道(包括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