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公章使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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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公章管理办法
行政公章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使本所行政公章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保证行政公章的权威性、严肃性,提高工作效率,结合本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所行政公章包括所公章、所长印章及所属各部门行政性公章。
第三条 本所行政公章由所办公室统一管理。
第二章 印章的刻制
第四条 本所印章由上级主管司局刻发,所长印章由所长办公室负责刻制。
第五条 所属各部门刻制印章,必须先持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向所办公室提出刻章申请,经所领导批准后,报公安部门审批。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准私自刻制部门印章。
第六条 各部门印章正式启用时,必须先到所办公室留存印签备案。未经留样备案的,一律不准自行使用。
第三章 印章的管理
第七条 本所印章存放和使用地点在所办公室,所长印章存放和使用地点在计划财务处,部门印章存放和使用地点在部门办公室,未经存放部门负责人批准,均不得带出存放地点使用。
第八条 因特殊原因,确需到存放部门以外地点使用本所印章的,应经存放部门负责人同意,派遣专人携带前往。
行政公章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使本所行政公章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保证行政公章的权威性、严肃性,提高工作效率,结合本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所行政公章包括所公章、所长印章及所属各部门行政性公章。
第三条 本所行政公章由所办公室统一管理。
第二章 印章的刻制
第四条 本所印章由上级主管司局刻发,所长印章由所长办公室负责刻制。
第五条 所属各部门刻制印章,必须先持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向所办公室提出刻章申请,经所领导批准后,报公安部门审批。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准私自刻制部门印章。
第六条 各部门印章正式启用时,必须先到所办公室留存印签备案。未经留样备案的,一律不准自行使用。
第三章 印章的管理
第七条 本所印章存放和使用地点在所办公室,所长印章存放和使用地点在计划财务处,部门印章存放和使用地点在部门办公室,未经存放部门负责人批准,均不得带出存放地点使用。
第八条 因特殊原因,确需到存放部门以外地点使用本所印章的,应经存放部门负责人同意,派遣专人携带前往。
第九条 本所印章管理,由所长办公室主任指派1名工作人员负责,部门印章由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保管,严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总则”共八条,主要阐述了制定《办法》的目的,公文和公文处 理的定义,公文处理的基本原则,对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的要求,公文处 理的管理机构和职责等。
第一条 为使国家行政机关(以下简称行政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 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制定本办法。
主要阐述制定《办法》的目的,目的是使行政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 实现“三化”(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是指公文处理的每 一项工作都符合统一规定的标准,包括公文的语言文字规范、文种使用 规范、公文格式规范、公文办理程序规范,符合本《办法》统一规定的 标准。制度化,是指公文处理的各个环节都有大家共同遵守的明确规定 ,而且制度完善、配套。科学化,一是指公文运转机制符合客观规律,二 是指公文处理手段先进,办公自动化水平高,公文办理业务实现数字化 和网络化,逐步实现无纸化办公。
第二条 行政机关的公文(包括电报,下同),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 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依法行政和进行公 务活动的重要工具。
主要阐述公文的定义。第一句是定义。公文是什么?公文是文书。 是什么样的文书?一是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形成的文
广东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
广东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内容是怎样的呢?下文是广东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欢迎阅读!
广东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全文
第一条 为加强本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工作,维护法制统一,促进依法行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规范性文件,是指除政府规章外,各级行政机关依据法定职权制定发布的,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可以反复适用的文件。
规范性文件分为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部门规范性文件。各级人民政府(含政府办公厅、办公室)以自己的名义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为政府规范性文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以下简称部门)等以自己的名义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为部门规范性文件。
第三条 本省各级行政机关制定、审查和发布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的管理、监督工作,适用本规定。
各级行政机关制定发布内部工作制度、技术操作规程,对具体事项作出行政处理决定,以及对其直接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财务、外事等事项制定文件不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法制机构具体负责本级政府及部门制定规范性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
1 范围
本范围规定了国家行政机关公文通用的纸张要求、印制要求、公文中各要素排列和标识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各级行政机关制发的公文。其他机关公文可参照执行。使用少数民族文字印制的公文,其格式可参照本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148-1997 印刷、书写和绘图纸幅面尺寸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字 word
标识公文中横向距离的长度单位。一个字指一个汉字所占空间。
3.2 行 line
标识公文中纵向距离的长度单位。本标准以3号字高度加3号字高度7/8倍的距离为一基准行;公文标准以2号字高度加2号字高度7/8倍的距离为一基准行。
4 公文用纸主要技术指标
公文用纸一般使用纸张定量为60g/m2-80g/m的胶纸印刷纸或复写纸。纸张白度为85%—90%,横向耐折度≥15次,不透明度≥85%,ph值为7.5—9.5。
5 公文用纸幅面及版面尺寸
5.1 公文用纸幅面尺寸
公文用纸张采用gb/t 148中规定的a
行政机关公文写作知识
公文,即公务文书,是指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一切社会团体在处理公务过程中形成的有现行功用和特定格式的文字材料。行政机关公文(以下简称公文)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通俗的讲,就是我们平时所讲的文件,它是依法行政和进行公务活动的工具。一、公文的种类与适用范围公文的种类主要有13个文种,包括:命令(令) 适用于依照有关法律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嘉奖有关单位及人员。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作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公告 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通告适用于公布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通知 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通报 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议案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
机关计算机使用管理办法
一、计算机设备及软件管理
1、计算机相关耗材管理
集团机关各部室日常计算机使用耗材,包括:墨盒、光盘等方面的购置,需先填写《购买计算机、打印机等设备及耗材申报单》交办公室,由办公室根据不同机型配置及集团整体网络系统需要提出意见,报集团领导批准后,办公室出办理通知单,由保卫物业部负责购置。
2、计算机硬件配置。
机关各部门使用计算机显示器、主机、键盘、鼠标等各类硬件需要升级或购置,需由使用部室提交购置、升级申请报办公室,由办公室根据集团整体网络需求和业务工作需要,结合计算机自身配置情况,与技术维护单位共同提出意见,报集团主管领导批准后,办公室出办理通知单,进行相应硬件设备调整或由保卫物业部购置。
3、计算机日常维修
各部门计算机、打印机等设备,维修前需填写《计算机维修申报单》交办公室,由办公室与计算机维护单位共同提出解决方案。在送修前相关部室应将硬盘中的重要数据或文件清除,确保无涉密信息。在维修过程中需更换、添加或减少硬件,经请示集团主管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出办理通知单,计算机维护单位协助办理。
4、集团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设备的财产管理统一由保卫行政部负责。各部室要配合保卫行政部做好财产确认,以及日常维护管理工作。
二
党委机关公文格式与行政机关的区别
公文格式即公文的规格样式, 是公文的权威性、严肃性在形式上的体现。为了区别,党委与行政机关公文在格式上有所不同,现将我所知道的归纳如下,希望能对从事文秘工作的同志有所帮助。
一、开本不同
党委机关文件采用16开纸型,尺寸为宽184毫米、长260毫米,版面上空约40毫米,下空约22毫米。
国家行政机关文件采用a4型用纸,尺寸为宽210毫米,长297毫米,版面上空约37毫米,下空约35毫米。
二、版心不同
党委机关文件一般每页20行,每行25个字。为便于印制,每页的行数可调整为21行或19行,并保持各页行数相同。在调整行数时适当调整行间距,以保证版心高度的相对固定。
国家行政机关的文件一般每页22行,每行28个字。
三、公文份号的标法不同
党委机关文件用阿拉伯数码标识在版心左上角的上一行,数码前加№,空开约4mm。数码为6位数组成,不足6位数前面均用0补足。
国家行政机关文件份号由7位阿拉伯数字组成,份数不足7位的左边用0补足,
位置顶格标注在版心左上角第1行。
四、密级的标法不同
党委机关文件的密级用 3 号黑体字,顶格标识在版心左上角第一行位置(即份号的下方),两字之间空开一字。
国家行政机关文件密级用 3 号黑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讲课稿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配套法规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处分条例》的内容共7章55条。第一章“总则”,规定了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处分的依据和处分的设定以及处分的原则等;第二章“处分的种类和适用”,规定了处分的种类和期限、处分的法律后果、解除处分的条件、数种违纪行为合并处理运用规则、从重从轻减轻以及不给予处分的条件、共同违法违纪中行政纪律责任适用规则、单位违法违纪以及依法被判处刑罚应当如何给予处分等;第三章“违法违纪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规定了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失职、渎职和滥用职权,严重违反公务员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等行为及相应的处分种类和幅度;第四章“处分的权限”,规定了给予公务员处分的权限;第五章“处分的程序”,规定了任免机关调查处理政纪案件程序、监察机关调查处理行政机关公务员违法违纪案件的程序所应适用的法律依据、调查人员及非法收集证据、回避制度、办案期限等;第六章“不服处分的申诉”,规定了行政机关公务员不服处分如何提出申诉、有关机关如何处理申诉、变更处分决定的条件和权限等;第七章“附则”,规定了行政机关公务员违法违纪所取得财物的处理、参照执行《处分条例》的人员范围以及条例的施行日期等。《处
浙江海域使用管理办法
海域使用分类定级和海域使用基准价评估是海域管理最基础性的工作,随着我国海洋经济的迅速发展,迫切需要加强这类基础研究工作。下文是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办法,欢迎阅读!
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办法全文
第一条 为加强海域使用管理,促进海域的合理开发和持续利用,提高海域使用的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效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海域是指属本省管辖的平均大潮高潮线以下的海域及其水面、水体、海床和底土\\\(不包括河口区域\\\)。
第三条 海域的所有权属于国家。单位和个人可依法取得海域的使用权。
海域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
第四条 对在本省某一固定海域从事3个月以上排他性的下列开发利用活动,实行有偿使用海域制度:
\\\(一\\\)工业\\\(包括造船、修船、拆船、工矿企业专用码头、采矿、石油化工等\\\)项目;
\\\(二\\\)旅游项目;
\\\(三\\\)排污、倾废项目;
\\\(四\\\)海底管线登陆点用海项目;
\\\(五\\\)其他经营性项目。
使用海域用于公益事业、科研教育、渔业生产、交通运输、生态环境以及滩涂围垦、海岸防护项目的,不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